江鹏坚(1946年4月25日—2000年12月15日)[1],出生在台北市大稻埕,民主进步党首任党主席。24岁始独立执行律师业务。历任律师公会理事、常务理事、中国比较法学会秘书长及常务理事、亚洲法学会人权委员会联络人、中国比较法学会基金会董事、台北士林国际扶轮社社长等职。 1979年出任“美丽岛事件”受刑人林义雄和杨青矗的辩护律师。1983年当选增额“立法委 员”。1984年任“台湾人权促进会”首任会长,并在“立法委员”任内同其它党外人士共同筹组民进党,为民进党创党党员。1986年11月当选民进党中央执行委员、中央常务委员和首任主席。
1987年11月改任民进党顾问。1988年任美国国际政策开发中心高级研究员,并当选民进党中评委。1989年任“国家运动本部”筹备处成员。1991年10月当选民进党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1995年12月竞选第三届“立法委员”落选。[1]1996年9月,出任第二届“监察委员”,同时注销民进党籍、停止政党活动。[1]1999年出任第三届“监察委员”。[1]2000年12月15日,病逝台北。[1]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