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越霞

全国妇联第三届执行委员
张越霞(1910年12月9日-1979年2月12日),女,浙江省浦江县人,[1]博古同志的夫人。曾用名张月霞。[2]1926年张越霞参加革命。[1]土地革命时期加入中国共产党,在上海中共中央机关周恩来、董必武身边工作多年,担任文印、内部交通等地下秘密工作。抗战时期曾任中共广东省委常委、妇女部长。[3]新中国成立后历任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推销局副局长、日用杂品局局长、物价局局长等职。中共七大候补代表、八大代表,第二、三、四、五届全国政协委员,[4]全国妇联第三届执行委员。“文化大革命” 中,张越霞遭受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残酷迫害,于1979年病逝。[5]

人物简介

张越霞,1910年出生于浦江县城北。受“五四”新思潮熏陶,走上革命道路。1926年参加革命,1927年入党,长期从事党的地下工作。新中国成立前,曾任中共广东省委委员、妇女部长等职。1949年参加接管北平,任中共北平市第四区区委书记。新中国成立后,先在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后调到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历任推销局副局长、日用杂品局局长、物价局局长等职。1940年经组织批准与博古结婚,是继刘群先之后博古的第二位夫人。1979年2月12日,张越霞因患心脏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终年69岁。
张越霞在博古追悼会上代表家属讲话

生平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