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
长春市的国家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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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
人民政府,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
长春市
人民代表大会
的执 行机关,是
长春市
的国家行政机关,对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
和
吉林省人民政府
负责并报告工作,实行市长负责制。办公地址位于
长春市人民大街
10111号。
[1]
[2]
现任市长为
顾刚
。
[3]
历史沿革
1948年10月19日,长春解放,中共长春市委和市政府随军入城,长春市改为长春特别市,隶属东北行政委员会。
[4]
1949年5月9日,长春市政府改称市人民政府,隶属
吉林省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