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10月,该镇现所辖地区划归乐东县管辖。当时该地区少部分属洪流公社管辖,大部分属尖峰公社管辖。1959年下半年,从尖峰公社划出成立佛罗公 社。1983年,改为佛罗区公所。1987年,改为佛罗镇。[1]截至2018年末,佛罗镇户籍人口40570人。[3]截至2020年6月,佛罗镇辖1个社区、16个行政村。[4]
2016年,佛罗镇国民经济生产总值12.8亿元,同比增长8%,农民人均纯收入10647元,同比增长7%。截至2018年末,佛罗镇有1个工业企业,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超市或综合商店7个。[3]
历史沿革
元明清时期,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