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司武官始于明朝,位阶约为今中级军官。清朝沿袭,正式定为正四品绿营武官。 明朝都司
明朝时期,“都司”一词原为都指挥使司的简称,后也用作武职官员的简称。
它既可以指卫所制下的都司掌印、都司佥[qiān]书及其他管巡捕、军器、漕运、京操、备御等事务的都指挥使司实权武官(都指挥使正二品、同知从二品、佥事正三品[1]),也可以指坐营都司、中军都司、车营都司、XX堡都司等诸多挂前面所述的都指挥使司官衔的营伍制军队的军官,位在游击和守备之间。 营伍制下的都司,隆庆、万历时期渐成惯例,多由把总、操守、千总、守备升授,主要任务是充标下“中军”或“坐营”、防守或守堡、领导车营、援助他镇等,亦有以都司衔代管参将事、游击事,听副总兵、参将、游击调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