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清远市下辖县,位于广东、湖南、广西三省(区)结合部。西至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北与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相接[2]。全县总面积1265平方千米,位于北纬24°10′25″~24°51′15″,东经111°55′15″~112°16′00″之间。[1]下辖吉田、太保、禾洞、永和、福堂、小三江、上帅共7个镇和48个行政村,4个社区,省属广东省连山林场位于县内。[5][2]县政府驻吉田镇[6]。截至2024年末,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户籍总人口12.43万人,常住人口9.57万人。[3]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境内峰峦林立,溪涧纵横,地势高,总面积的87%为山地[7]。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域,热资源丰富[1]。早在新石器时代,先民们在此繁衍生息[8]。秦朝为长沙郡地,汉属荆州桂阳郡,三国时属始兴郡地,晋朝属熙平县地,南齐时改称希平县。南朝梁天监五年(公元506年),梁武帝析桂阳县地,在县境内新置广德县(一作广惠县)。隋开皇十年(公元590年),改称广泽县,属新置连州辖。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改属潭州总管连州辖。开元二十一年(公元733年),改隶岭南道连州。五代十国时,后汉乾祐[yòu]元年(公元948年)改属岭南道连州。北宋开宝三年(公元970年),改属江南西道连州。明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四月,废连州,隶广东行省韶州府;1914年,隶广东省岭南道。1949年12月10日,连山解放后,隶属广东省北江行政公署[9]。1962年9月26日,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成立[10]。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第一产业以茶叶、丝苗米产业为主导[11],第二产业以电力、热力产业为主导[12],第三产业以旅游业为主导[11]。2024年,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56.52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1.2%。一、二、三产业比重分别为20.8:27.4:51.8。[3]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有古遗址、古建筑、古石刻、古墓葬、古城堡等。2011年3月,通过推荐、评选,县重新认定连山八景[a][8];2021年,连山欧家梯田观光旅游区成功被评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13]。此外,连山还曾先后获得全国造林绿化百佳县、全国体育先进 县、中国民间文化艺术(抢花炮)之乡、国家卫生县城、广东省文明县城、广东省林业生态县、广东省教育强县[2]。 历史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