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动物强制免疫的管理,促进养殖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河北省动物强制免疫管理办法》。该《办法》于1999年5月24日以北省人民政府令〔1999〕第10号公布;根据2011年10月2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10号修订。《办法》共12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
〔2011〕第10号
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使政府立法更好地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2010年全面清理省政府规章的基础上,经2011年10月9日省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通过,决定对《河北省城市维护建设税实施细则》等18件省政府规章进行修改,现予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修改的18件省政府规章,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