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TT(Over The Top)是一种基于互联网的内容传输方式,意指互联网公司越过传统电信运营商,直接为终端用户提供服务。用户可以通过网络访问视频、音频和其他内容,无需依赖电信或有线电视提供商的传输网络。OTT的核心特征是业务提供商不拥有传输网络。[1][3] OTT应用程序具有低成本、随时随地访问和自主性的特点。[3]OTT业务包括即时消息和VolP业务[4],且OTT的业务应用涵盖多个领域,如应用商店、转屏功能和智能电视等。[2]
OTT对传统广电和电信行业构成了挑战,凭借互联网的灵活性和多设备支持,它逐步侵蚀了广电和电信的用户基础。OTT为互联网企业提供了新的内容分发渠道,但内容的合法性和监管问题依然是挑战。行业竞争格局发生变化,电信和广电需提升技术与内容整合能力以应对OTT带来的冲击。[2]
定义
OTT的全称是Over The Top,来源于篮球等体育运动,是“过顶传球”之意。意即互联网公司越过电信运营商,利用电信运营商提供的宽带网络,直接为终端用户提供各种业务。OTT最 典型的特征是业务提供商无须拥有自己的传输网络。[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