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青川特大血案

1994青川特大血案
1994年青川特大血案,是因金坑主权争夺于1994年10月17日发生在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沙州镇大湾村一带的案件。[1][2]
1994年10月,李洪派人在李代明金坑旁开挖金坑,遭李代明驱赶。后李洪找李代明谈判不和发生争执。[1]10月17日,李洪雇了近百人,与李代明血拼,[1]造成包括李洪在内18人死亡,16人失踪。[2]2012年10月24日,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4年7月28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1]2014年12月30日一审宣判,李代明、朱明文周录贵3人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辛大春郭兵张顺平3人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
1994年青川特大血案是广元市有史以来最大血案,案件当时惊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安部和四川省公安厅、广元市公安局,相关领导要求全力侦破此案。[1]血案震惊了广元市,政府加大了对非法开采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于没有许可证的开采行为将予以严厉打击。促使采金者的数量大大减少,淘金热潮也逐渐降温。[3]血案发生两年后,《矿产资源法》进行修订,确定了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对矿产资源开采的行政配置改为了市场配置。[3]

事件背景

人物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