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学供暖工作的通知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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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学供暖工作的通知》是由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08年12月30日发布的一则公告。
通知内容
各县(市)和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
河北省
农村中小学取暖设施改造工程实施方案》要求,我市各县(市)和矿区农村中小学取暖改造工程于2008年供暖期到来之前基本完工,现已投入正常运行。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中小学校冬季取暖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农村中小学取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