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定的法规制度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是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定的关于事业单位的党内法规制度;于2005年4月15日颁布,2014年1月24日修订,同年4月1日起施行。[1][2][3]
《细则》是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而制定的,主要对事业单位登记的条件、要求、登记事项以及监督管理等内容作出了规定。[2][1]

发展历程

2005年4月15日,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颁布《细则》,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2][3]
2014年1月24日,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修订《细则》,于2014年4月1日起施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