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则

北宋时的清官
胡则(963-1039),字子正,北宋婺州永康(今浙江金华永康)人,是宋朝婺州首位进士。他在宋太宗宋真宗宋仁宗三朝担任官职,以其清廉正直和关怀百姓而著称,民间尊称其为“胡公”。毛泽东同志评价胡则“为官一任,造福一方”。[1]
胡则仕途四十余年,先后担任知浔州、桐庐、睦州、温州、信州、福州杭州池州、陈州等十个州郡的知州,并兼任按察江淮、京西、广西陕西等六路使节。他还曾任户部郎中、礼部郎中、吏部郎中、工部侍郎刑部侍郎等职,被誉为“十握州符,六持使节,选曹计省,历践要途”。在宋仁宗宝祐元年(1034年),胡则以兵部侍郎职务退休。[1]
胡则在政治上主张宽刑薄赋,致力于改革弊政,推行多项惠及国家与民众的政策,深受百姓爱戴。特别是在宋仁宗明道元年(1032年),他直言劝谏,奏请免除衢、婺两州百姓的徭役和赋税,功绩流芳百世。为了纪念其功绩,浙江永康市建有胡公纪念馆和胡则史迹馆。[1]

人物生平

胡则(公元963-1039年),字子正。北宋永康人。少果敢有才气。宋端洪二年(公元989年)考取进士,为婺州有史以来第一个取得进士功名的文人。他一生做了四十年官,继任太宗真宗、仁宗三朝,先后知浔州、睦州、温州福州杭州、陈州,任尚书户部员外朗、礼部郎中、工部侍郎兵部侍郎等官职。力仁政,宽刑狱,减赋税,除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