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地区行政公署

那曲地区行政公署
那曲地区行政公署(简称那曲地区行署、那曲行署)曾是那曲地区的行政管理机构。2017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西藏自治区撤销那曲地区设立地级那曲市的批复》(国函【2017】109号),撤销那曲地区和那曲县,设立地级那曲市。[1]

机构设置

那曲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那曲地区监察局
那曲地区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