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在有合法配偶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所构成的犯罪。[4]
重婚罪有两种情形:一是法律重婚行为构成的重婚罪(简称法律重婚),指行为人提供虚假的婚姻证明,骗取结婚证,这时非法的婚姻关系即告成立。二是事实重婚行为构成的重婚罪(简称事实重婚):指非法同居行为具有持续性,只有这种非法的关系存续一定的期间才能构成重婚罪的条件,而此期间内的非法同居行为是呈持续实行状态;非法同居所致的非法婚姻关系与非法同居同时存在,且为继续状态,非法同居不停止,非法的婚姻关系就始终继续。因此,事实重婚为继续犯,追诉期应当从非法婚姻关系终了之日起计算。[4]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
名词定义
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