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愿

唐朝中期大臣
李愿(?—825年),字号不详,陇右临洮(今甘肃临洮县)人。唐朝大臣,西平郡王李晟之子。
幼谦谨寡过,以父勋,拜银青光禄大夫太子宾客、上柱国。旧制,勋至上柱国。贞元十二年,服阕,转左卫大将军。元和元年八月,检校礼部尚书、夏州刺史,政令简肃,甚得绥怀之术,转徐州刺史,入为刑部尚书,迁尚书左仆射,兼凤翔尹、凤翔陇右节度使。出为汴州随州刺史,入为左金吾卫大将军。长庆四年六月,复检校司空,兼河中尹,充河中、晋、[jiàng]、慈、隰节度使宝历元年六月卒,赠司徒

人物生平

李愿[1],幼谦谨寡过,李晟立大勋,诸子犹无官,宰相奏陈。唐德宗即日召拜银青光禄大夫太子宾客、上柱国。旧制,勋至上柱国,赐门戟,即令赐愿,乃与父并列[]戟于门。九年,丁父忧。十二年,服阕,德宗召见愿等于延英殿,悯然久之曰:“朕在宫中,常念卿等,追怀勋德,何日忘之。又闻卿等居丧得礼,朕甚嘉之。”各赐衣一袭、绢三千匹。李愿依前授太子宾客,兄弟同日拜官者九人,寻转左卫大将军。
元和元年八月,检校礼部尚书,兼夏州刺史、夏绥银宥等州节度使,威令简肃,甚得绥怀之术。客有亡马者,以状告愿,愿以状榜于路,悬金以购之。不三日,所亡马系之榜下,仍置书一缄曰:“马逸及群,不时告,罪当死,敢以良马一匹赎罪,并亡马谨纳于路。”愿付客亡马而纵其良马。境内严肃,多如此类。转徐州刺史、武宁军节度使。到镇,以青、郓不恭,奉命讨伐,屠城下邑,捷奏屡闻。无何,有疾,以其弟李愬代为徐帅,入为刑部尚书。疾愈,检校尚书左仆射,兼凤翔尹、凤翔陇右节度使。然自是颇怠于为理,无复素志。声色之外,全不介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