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5驾驶证,也称“残疾人驾驶证”,是一种对于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且上肢符合规定的;或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拇指健全,其他手指有两指健全,上肢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且下肢符合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1][2][3]
C5驾驶证是在2022年4月1日起,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实施,其中允许右下肢残疾、双下肢残疾及听力障碍、右手拇指缺失或手指末节残缺五类人群驾驶车辆,[4]由于身体条件方面受到限制,右下肢、双下肢等部位有残疾的人员可以申领C5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5][1]准驾车型为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的车辆为残疾人专用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允许上肢、右下肢或者双下肢残疾人驾驶)[2][3]。申领程序依次为体检、报名、考试,经过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且合格后方可认领[2][6]。 历史沿革
2003年9月1日,公安部出台三十项便民利民措施,其中“允许左下肢残疾但其他肢体健全的残疾人驾驶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满足了部分残疾人驾车出行的需求[1];2004年5月1日,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71号)进一步扩大了允许左下肢残疾人驾驶车辆的范围,由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扩大为包括小型载货汽车在内的所有小型自动挡汽车,满足了部分残疾人驾驶自动挡载货汽车进行运营谋生的需求[1]。 2008年12月,经国务院相关部门研究确定,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条件必须符合中国国情,应当本着逐步放开、稳步推进的原则,先解决右下肢和双下肢残疾人以及有听力障碍残疾人驾驶汽车问题。确定这一原则主要是考虑:从我国汽车工业发展整体现状看,目前对下肢残疾人驾驶的汽车改装技术比较成熟,工艺比较简单,车辆加装相应辅助装置后,下肢残疾人可以安全操控制动、转向和加速等装置 。而上肢残疾人驾驶汽车涉及的车辆改装技术相对比较复杂,需改装的部件较多,目前条件还不成熟。下一步,公安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上肢、聋人等残疾人驾驶汽车可行性的调研、论证,根据下肢残疾人驾驶汽车政策实施情况,进一步推动残疾人驾驶汽车工作[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