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港澳居民返回内地的“回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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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英文为:Mainland Travel Permit for Hong Kong and Macao Residents),俗称回乡证,是港澳居民来往内地的法定出入境证件,是港澳居民在内地的身份证明。通行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即国家移民管理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面向港澳居民签发。[2][1][7]
清朝末年,英国统治香港后与清政府达成协议,允许中国人自由在粤港之间往来。1950年代初,由于大量内地人涌入香港,港英政府决定实施边界管制。[8]1951年1月30日,中国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布了《关于沿海旅客进出入国境的布告》(粤公边字第6号),规定旅客出入境前均须向所在地或目的地之县、市以上人民公安机关申请出境或入境。[9]同年,中国公安部颁发了《往来香港澳门旅客管理的规定》,规定了港澳同胞往返内地需申领《出入通行证》,1956年改为申领《港澳同胞回乡介绍书》,1979年,将原来一次有效的《回乡介绍书》改为三年内多次有效的《港澳同胞回乡证》,并于1981年换发为十年内多次有效的《回乡证》。[10]1999年1月15日,中国出入境管理部门推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通行证为卡式证件。[4]2012年12月28日,公安部决定自2013年1月2日起受理新版通行证申请。[5]2020年10月10日,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实现内地换发补发。[11]2023年5月8日起,中国出入境管理局对证件有效期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0日的回乡证,有效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12][13]2024年7月10日起,为港澳永久性居民中的非中国籍人员签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截至2024年8月19日,已有3万名非中国籍港澳永久性居民递交了申请。[14][15]自2025年3月20日起,中国出入境管理局为有需求的港澳台居民签发来往内地(大陆)临时通行证,并提供来往内地(大陆)通行证与居住证的“双证关联”核验服务。[16]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2012版)有效期分为5年和10年。申请人年满18周岁的,签发10年有效通行证;未满18周岁的,签发5年有效通行证。通行证为卡式证件,号码共11位。第1位为字母,“H”字头签发给香港居民,“M”字头签发给澳门居民;第2位至第11位为数字,前8位数字为通行证持有人的终身号,后2位数字表示换证次数,首次发证为00,此后依次递增。[17]通行证签发给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中国公民,由公安机关负责签发。[5]
港澳居民可使用《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在内地办理求职、就业相关手续,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获取教师资格。[18][19]该证件为非中国籍的港澳永久性居民提供了前往内地的便利,推动了港澳与内地在经济和文化领域的交流与合作。[20]

历史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