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审计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
黑龙江省审计厅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1]在省长和审计署的双重领导下,负责全省的审计工作。
2021年5月,黑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授予其“黑龙江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主要职责

审计厅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省审计工作。负责对省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