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筝》是鲁迅创作的一篇回忆性散文,此文写于1925年1月24日,发表于同年2月北京出版的《语丝》周刊第12期,后收入散文诗集《野草》。[1][2] 作者首先由北京冬季天空中的风筝联想到故乡早春二月时节的放风筝开始描写,流露出淡淡的乡愁,然后从风筝想到儿时往事:作为兄长的他对所谓没出息的酷爱风筝的弟弟的惩罚。成年后的作者为自己幼时的无知,对弟弟儿童天性的扼杀行为充满了内疚和自责。更令作者痛苦的是他已无法求得宽恕,因为弟弟对这件往事已漠然忘,这里照应了文章一开头作者见到风筝时“惊异和悲哀”的情绪。文章叙事与抒情紧密相联,在叙事的基础上,抒发了作者对冷酷现实的极端憎恶和对美好明天的憧憬。此文以白描写景、写人,叙事与感叹、议论相结合,渗透着一种理性精神。[1][2]
作品原文
风筝
北京的冬季,地上还有积雪,灰黑色的秃树枝丫叉于晴朗的天空中,而远处有一二风筝浮动,在我是一种惊异和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