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资产

一种较宽泛的资产质量概念
不良资产(Non-performing assets[2][1])是一种经济学概念,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的不良资产,政府的不良资产,证券、保险、资金的不良资产,企业的不良资产及民间借贷不良资产。[5]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通常将不良资产分为金融不良资产和非金融不良资产两类,这些不良资产分别源自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投资者和企业。[6]
1998年5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实施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也就是将对各金融机构贷款管理实行以风险管理为主的“五级贷款”风险分类方法,而在此之前各金融机构实行的是以期限管理为主的“一逾两呆”的贷款质量分类方法。[7]“一逾两呆”的贷款质量分类方法,以期限管理为主,将贷款分为正常、逾期、呆滞、呆帐等四类。逾期、呆滞、呆帐贷款三类又统称为不良贷款[7]“五级贷款”的贷款风险分类方法,以风险管理为主将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等五类。次级、可疑、损失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7]
从国际视角下来看美国欧盟日本韩国的处置不良资产的经验,各国认可市场机制在不良资产处置中的核心作用。中国以银行为主的债权人在不良资产处置中仍主要依赖于传统的处置方式,包括集中清收、内部分账经营、批量转让、招标拍卖、坏账核销等,[4]出售股票用于偿还不良资产(贷款)也是一种处置方式。[8][9]此外,借助不良资产证券化、不良资产基金、不良资产“互联网+”等新兴处置手段也进一步提升了不良资产处置效率。[9]随着不良资产证券化、债转股的落地,银行的不良资产也可以变通地参与到企业的股权以及生产经营中,并赋予其监事职能。[5]
2023年,中国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完善机构定位;加强金融法治建设,及时推进金融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为金融业发展保驾护航。[10]

概念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