掷弹兵是19世纪中叶欧洲陆军的一个兵科,最早出现在17世纪中晚期,源于法语,意为“能投掷手榴弹的步兵”。由于手榴弹体积、重量较大,最初只有最强壮、最高大的士兵才能担任。18世纪后,尽管掷弹兵的主要任务不再是投掷手榴弹,但他们仍然代表着军队中身体最强 壮的士兵,并在战斗中进行突击。因此,在欧洲军队中,掷弹兵被作为表彰军人英勇战斗表现的荣誉称号。部分国家(如法国和阿根廷)也曾建立过骑兵掷弹兵。 起源
部队配备手榴弹的概念可追溯到明朝军队,当时驻扎在长城上的中国士兵使用雷霆撞击弹。欧洲军队中士兵使用手榴弹的最早记载可追溯到近代早期的奥地利和西班牙军队。在不列颠内战期间,英国也出现过投掷手榴弹的军队,而在路易十四国王统治时期,法国皇家军队中首次出现了作为手榴弹兵的士兵连。根据勒内-夏特朗(René Chartrand)的说法,让-马蒂内(Jean Martinet)于 1667 年在 Régiment du Roi 组建了一个掷弹兵连。到 1670 年,27 个法国步兵团被授权组建精锐连队,训练携带和投掷手榴弹。 受法国军队的影响,荷兰国家军队的步兵于 1672 年开始使用手榴弹兵。到 1678 年,每个连队有六人接受了投掷手榴弹的训练,手榴弹是由荷兰火工大师约翰-范-哈伦(Johan van Haren)研制的。 1677 年 5 月,英国陆军下令,每个近卫团都要有两名士兵接受掷弹兵训练;1678 年 4 月,又下令在陆军的八个高级步兵团中增加一个掷弹兵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