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宗海,1950年3月出生,重庆江津人,市委党校研究生,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197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5月由黔江区委书记升任为重庆市委常委兼宣传部长。2004年4月份被审查并“双规”,2005年5月18日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中共重庆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张宗海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张宗海有期徒刑15年。
人物履历
1973年12月四川省江津县师范学校毕业后参加工作,历任江津县贾嗣区团委副书记、区委委员,龙山公社副主任、副书记、书记,德感区委副书记、书记;
1983年12月任江津县委常委、副县长;
1987年7月任江津县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