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镇

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下辖镇
梅花镇,江苏省宿迁市洪县下辖镇,位于泗洪县西北部,西与安徽省相邻,距县城17千米,辖域面积93.50平方千米。截至2020年6月,梅花镇下辖4个社区和6个行政村,镇人民政府驻梅花社区。截至2019年末,梅花镇户籍人口为2.19万。
梅花镇因境内九座梅花山梅花繁茂而得名。1949年,始设梅花乡。1958年,撤销,后又析置。2000年,建镇。境内有235国道和新扬高速过境。顺山集遗址被列入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1年,梅花镇被江苏省确定为省级重点小城镇;2014年,被国家环保部授予“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
2015年,梅花镇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7051万元;财政总收入7235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4498万元;人均纯收12323元。

行政区划

梅花镇位于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西北部,当地人习惯称为吴集苏皖两省交界处。面积93.5平方千米,人口32146人(2009年)。辖梅花1个居委会和从庄、段庄、赵庄、郭嘴、凤墩、大罗、川城、万全、前老9个行政村。镇政府驻梅花,距县城14千米。宿淮铁路、宁宿徐高速(S49新扬高速)、121省道过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