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尔士国民议会[1],又称威尔士议会政府,成立于1999年,其前身是英国威尔士事务部[2]。议会由六十名议员组成,在威尔士国民议会大楼办公[3]。威尔士国民议会在法律和宪法上并无行政立法两功能的明确区分。
历史沿革
威尔士国民议会的历史可以追溯至1969年,当时英国首相哈罗德·威尔逊的政府成立了皇家委员会,研究赋予苏格兰和威尔士更多自治权的可能性。1974年,经过对皇家委员会的研究报告的审查,发布了白皮书《Democracy and Devolution: proposals for Scotland and Wales》。然而,1979年的公民投票显示,威尔士选民以压倒性的比例反对权力下放。直到1997年,威尔士国民议会才得以成立,这是由于同年9月18日的公民投票以50.3%的支持率通过。威尔士国民议会的建立是为了取代现有的英国威尔士事务部,提供更高程度的民主问责制。在此之前,连续十一年的时间里,担任英国威尔士事务大臣的内阁大臣都不是来自威尔士选区的国会议员。新议会大楼“Senedd”于2006年3月1日由女王伊丽莎白二世揭幕,这座建筑由理查德·罗杰斯设计。 组织架构
成员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