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事务王大臣

总理事务王大臣
总理事务王大臣是中国清朝时期的一个官职名称。这一职位是在雍正十三年(1735年)设立的,当时清高宗即位后暂时停止了军机处的运作,将其更名为总理事务处,并任命庄亲王允禄等人担任总理事务王大臣,主要职责是协助皇帝处理原本由军机处负责的各项政务[1][2]

历史沿革

总理事务王大臣这一职务的存在时间并不长,到了乾隆二年(1737年),随着军机处的恢复,总理事务处被撤销,相应的总理事务王大臣一职也随之结束其历史使命[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