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专区

湖北曾经的行政区
大冶专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已撤销的行政区,在今湖北省东部。1949年置,专员公署驻大冶县(今大冶市)。[1]大冶专区在历史上经历了多次行政区划的调整。1949年5月14日大冶县解放,大冶专区成立,专员公署驻大冶县,辖大冶、鄂城崇阳通山通城咸宁、武昌、阳新8县及石黄特区(原大冶工矿特区)[2]

基本介绍

大冶鄂城崇阳通山通城咸宁武昌阳新8县及石黄特区(原大冶工矿特区)。
1950年,撤销石黄特区,改设黄石市,由省直辖。1951年,原沔阳专区所属嘉鱼蒲圻2县划入大冶专区。辖10县。
1952年,撤销大冶专区,将阳新、大冶、鄂城3县划归黄冈专区;武昌、咸宁、通山、通城、崇阳、嘉鱼、蒲圻7县划归孝感专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