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天津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2]
2022年1月,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荣获“全国市场监管卫士”集体称号。[3]

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质量立市战略和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市场监管规划、计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天津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天津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