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本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编制汉阳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指导、协调、监督实施。 主要职责
(二)会同有关部门规划、调整区属各类学校及幼儿园的布局,审核本区新建小区配套建设中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的规划、布局和教育设施的设置;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中等以下(含中等)学校的建立、撤销、变更;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全区基础教育设施建设和闲置教育资产的处置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按权限管理民办教育,负责实施学历教育(初中、小学)、学前教育的民办学校及其他非学历民办文化教育培训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的审批;负责民办高中阶段学校设立、变更、终止的初审。负责管理社区教育工作。 (四)参与研究和制定全区经济、科技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指导全区办学体制和教育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