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蕃

清代通江籍官员
李蕃(1621年-1694年),字锡徵,号懒庵,通江县流二沟(今通江县兴隆乡)人。顺治十四年(1657年)中举人康熙十年(1671年)任山东黄县知县,兴利除弊,体恤百姓,有良吏之风。曾因受到诬陷入狱,被赦免后,辗转回到家乡。李蕃与其长子李钟壁、次子李钟峨并称“通江三李”,在康雍乾时代,名噪一时。他们的著作合并刻为《雪鸿堂文集》十八卷,涵盖经史子集,收入《四库总目》传于世。
李蕃自幼贫寒,母亲早逝,由祖母照料。祖母教他诵读章句,他记忆力强,学习刻苦。21岁时补弟子员。在任黄县知县期间,他拒收贿赂,除去陋规,为赈济灾民请求“委堪费”,甚至带头卖田产百余亩,乡绅纷纷争先捐献粮钱。

正文

李蕃,蕃著有雪鸿堂文集十八卷,《四库总目》传于世。清康熙十年(1671)任山东黄县知县。黄县旧规:凡上任知县,里社送茶水钱,名“[]金”。李蕃一到县衙,就有人送白银“为老爷洗尘"。李蕃只领受盛情,拒收“醵金",从此革除旧规。
李蕃[清代通江籍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