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布的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为规范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行为,维护普通高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于2017年2月4日发布的新修订的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1][2]
《规定》是指导和规范高校实施学生管理的重要规章,涉及学生的权利与义务、学籍管理、校园秩序与课外活动、奖励与处分、学生申诉等诸多方面,新的修订会对3000多万在校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产生影响。[3]
修订后的《规定》共分7章68条,围绕一切为了学生发展的理念,凸显了五个方面的特点,包括突出高校立德树人根本要求、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制度支持、更加注重保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自我管理及推进高校依法治校。[3]

修订背景

《规定》是高等学校学生管理的重要依据和基本制度,实施以来,对于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权益、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2015年至2016年对《规定》进行修订主要基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贯彻中央新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高等教育高度重视,对高等教育的使命和任务、党建工作、改革发展以及学生工作等作出了一系列部署,《规定》及时反映和体现中央关于高等教育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二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需要。经济社会发展对科学知识和卓越人才的渴求愈发强烈,高等教育已进入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时期,必须抓住人才培养这个核心点,培养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各类人才。三是体现高校教育与管理新变化。随着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深入实施,高等学校教育管理和育人实践发生了巨大变化,以质量为核心、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等内容成为学校教育管理与服务的新内涵。原有规定的一些内容和条款已经与修订时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与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不相匹配,已经不能满足学生管理与服务的需要,相关制度亟需修改、补充和完善。[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