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6”江西抚州连环爆炸案

2011年发生在江西临川区的连环爆炸案
“5.26”江西抚州连环爆炸案是2011年5月26日发生在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的三起爆炸事件。[1]
2011年5月26日上午9点18分,江西省抚州市检察院内停车场,发生一起汽车爆炸案,9点29分,临川区行政中心西楼一楼发生爆炸案,9点45分,临川区药监局大楼旁边发生汽车爆炸案。爆炸案共造成4人死亡,9人受伤。犯罪嫌疑人钱明奇已确定在爆炸中死亡。[2][3]
2011年6月4日,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区委书记傅清、区长习东森被免职。同年9月15日,爆炸案16名相关人员的责任,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人,给予组织处理6人;给予临川区委原副书记、原区长习东森(已免职)留党察看两年、行政撤职处分;给予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何大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抚州市人大常委会已接受何大新辞去院长职务的请求。责成抚州市委、市政府向省委、省政府作出书面检查。[4]

案件背景

钱明奇因房屋拆迁问题依法进行上诉维权10余年,问题未得到解决。从2010年 9月到2011年 5月钱明奇先后在腾讯、新浪及凤凰网注册实名微博,在微博上诉说自己10多年来房屋拆迁问题,实名举报相关责任人并多次流露出进行报复、“向董存瑞学习”的想法。虽然其关注的人员中,有当地的公安部门、法院及检察院的相关领导以及不少公众人物和媒体人士,但长期以来均未得到相关部门和人员的重视,最终制造了爆炸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