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斯卡最佳原创配乐奖(英文名:Oscar for best original score)[1]是由美国电影艺术与科学学院颁发的奥斯卡金像奖下属的一个年度奖项,旨在表彰为电影创作杰出配乐的作品,首次颁发于1942年。[2][3] 参选奥斯卡最佳原创配乐奖的影片需在当年经洛杉矶商业院线乃至全美进行公映。评选由专业分会的会员投票产生,共分为两轮,第一轮是提名阶段,第二轮是最终评奖阶段。其计票方式借鉴了美国政治选举的投票和计票方式——偏好投票制,由多阶段的权重筛选得来。此外,在整个评选过程中,所有具备评选资格的影片都可以开展相关公关活动。[2] 奖项历程
奥斯卡最佳原创配乐奖首次颁发于1942年。[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