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克兰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克兰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
"一、法院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内容全文

1993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克兰(以下简称缔约双方)为了实现司法领域的合作,在尊重主权和互惠的基础上,决定相互提供民事和刑事方面的司法协助。为此目的,双方议定以下各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