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职

同一职务正职的助手
副职[1][2]是指在一个组织或机构中,仅次于正职的职位[3],通常担任正职的助手或者预备接班人。

引证解释

副职这一概念在古代已有体现,如唐代诗人王昌龄在其诗歌《留别岑参兄弟》中提到的“副职”,指的是县丞,即县令的副手。现代文学作品中也有对副职的描述,如侯秀芬的作品《永久的青年--瞿秋白》中提到了瞿秋白在中央苏区瑞金担任的副职。

工作原则

心态端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