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货币(Digital Currency)[1],是以区块链技术为支撑并以电子化方式记录的,不代表实质商品或货物,发行者亦没有兑现实物义务的通货。[5]数字货币具有去中心化的特点,[6]具备可以与其他商品和服务进行交换的特性。[7]加密数字货币诞生于1982年,由大卫乔姆(David Chaum)首次提出;[3]1996年,道格拉斯·杰克逊(Douglas Jackson)创立了电子黄金;[3]1977年,亚当贝克(Adam Back)基于工作量证明的概念发明了哈希现金;[3]2009年1月3日,比特币网络诞生,创造了世界上第一 个比特币区块链。[4] 数字货币主要运用了区块链技术、加密技术、共识算法和钱包技术等,[8]按法定形式可分为中央银行数字货币和虚拟数字货币;[9][10]按使用方式可分为加密货币、稳定币和代币等,[11][12]应用在跨境支付与结算、票据金融和供应链金融、日常结算和慈善事业等领域。[13][14] 数字货币能够加强金融包容性、推动全球交易、保证交易安全和降低交易成本等,[14]但同时也存在着技术风险、隐私泄露风险、法律监管风险和潜在犯罪风险等挑战。[8]国际上许多国家都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或措施对数字货币加以限制和监管,如中国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该公告强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15]新加坡国内所有的数字加密货币都受反洗钱(Anti-money Laundering,简称AML)和打击恐怖融资国家战略(Combating the Financing of Terrorism,简称CFT)法规的监管等。[16] 基本概念
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