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6年,张煜全被召回国,在清政府举行的第二次留学欧美毕业生考试中获9名最优等之一,赐法政科进士出身。[1]1917年9月,张煜全任清华学校第一届董事会董事。[2]1918年7月至1920年1月任清华学校校长。[3]1940年5月起,张煜全在汪伪华北政务委员会任政务厅法制局代理局长、审查资历委员会委员、主席委员等职。[4] 生平
早年就读于福州英华书院、香港皇仁书院、北洋大学堂,后赴日留学,在日本东京帝国大学学习政治学并肄业。在日期间,倾向革命,与孙中山、梁启超等相过从。1901年8月,入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1903年获得法学士学位。1904年在耶鲁大学获得法学硕士学位。1904-1906年,张煜全在耶鲁大学攻读博士学位。在此期间,曾将梁启超的《美国华工禁约记》(1904)第4章《美人排斥华 人之论据》译出后在旧金山的华文报纸发表。清政府戴鸿慈等五大臣考察团访美时成为考察团随员。1906年10月,清政府举行第二次留学欧美毕业生考试,是9名最优等之一,赐进士(法政科)出身。1906年至1907年任上海、河北、山东、河南四省教育督察,1908年任驻日使馆二等秘书,1910年任交通学院校长,1912年为总统府秘书兼外交部顾问。1913年至1915年任江苏、安徽二省交涉员与芜湖海关监督。曾任北京大学法本科讲师。1917年9月,任清华学校董事会第一届董事。1918年4月15日,北洋政府任命张煜全为清华学校校长。 1920年1月28日,张煜全提出辞职,同月30日,外交 部即予批准。[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