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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献甫-抖音百科
郑献甫 (1801~1872) 字小谷, 号识字耕田夫,又号自石,广西象州人。 清道光五年(1825)拔贡,十五年进士。官刑部主事,赏五品卿衔,后以教授著书为生。道光二十七年,在桂林任榕湖书院、秀峰书院主讲。咸丰七年(1857),为避太平军而移居广州,主讲于广东顺德凤山书院、广州越华书院。同治元年(1862)回桂定居,主讲秀峰书院。十一年任孝廉书院山长,直至去世。在文学上,评点直抒己见,力避道统文派之说。其论文力反门户之见,认为“道无所谓派也,文有派,其始于明人所选唐宋八家文乎? 然皆门户之私也,非心理之公也”;并认为桐城派崇尚古文,乃“不惟于体太拘,而于事亦太陋矣”。其论诗,反对分唐界宋,认为“分唐界宋各护短,党同伐异非求工”,主张学古人之诗,贵在创新,言必由衷。 著有《十三经注疏校勘记》、《四书翼注论文》、《愚~录》、《补学轩文集》、《续刻补学轩文集》 、 《补学轩文集外编》、《补学轩制艺》、《鸿爪续集》、《鸦吟集》、《鹤唳[lì]集》、《鸡尾集》、《鸥闲集》、《象州志》等。[1] 生平经历
郑是清代经师、诗坛名人。父亲是乡村私塾教师。郑献甫生活俭朴,酷爱读书,手不释卷,博学强记。清嘉庆二十年(1815),应童试,中秀才并考入州学。道光五年(1825),中拨贡举人。道光十五年(1835),第四次进京考试始中进士,任刑部主事。一年零二个月后,以双亲年老乞养为由,辞官回乡。同治六年五月(1867),清廷以他“孝友廉洁守正不阿”赏给五品卿衔。郑献甫大半生在两广从事教学,被誉为“两粤宗师。”先后在广西雒[luò]容设馆教学,广西德胜书院、庆江书院、榕湖书院、秀峰书院、象台书院、柳江书院、广东顺德之凤山书院,广州越华书院等任主讲。同治十一年(1872),在桂林孝廉书院病逝,终年7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