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司法厅

四川省政府组成部门
四川省司法厅是主管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3][4]

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省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实施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3.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负责省政府各部门报送省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