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全民族环境意识,促进中国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章程,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设立中华环境奖,该奖是中国环境保护的社会性奖励,评选的对象分布在各行各业、世界各地。评选的过程更是全面宣传环保、教育公众、向国际展示中国环保形象的过程。自2002年举办首届以来已有(以申报时间为序)鄂州、桂林、包头、杭州、西双版纳、天津、宝鸡、上海、南宁、晋城、宜昌等地获得中华宝钢环境优秀奖。 2019年11月14日,第十届“中华环境奖”1在北京揭晓。23个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获得了这一荣誉。
奖项文化
简介
2007年为支持中国环保事业,彰显企业在环保领域的社会责任,宝钢股份向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捐赠5000万元,专门用于开展“中华环境奖”相关环保公益事业,以表彰为中国环保事业做出重大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同时,为表彰宝钢在环境保护中做出的优异成绩和对公益事 业的支持,经“中华环境奖”组委会批准,特在奖项名称中冠以“宝钢”的名字。成立了由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教育部、民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部委和单位组成的中华环境奖组织委员会,对中华环境奖工作进行领导。该奖定位为中国环境保护领域最高的社会性奖励。中华环境奖评选办公室设在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