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猎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于湖南省的公司
湖南猎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前身为1975年6月成立的长沙县路口镇建筑工程公司,2002年5月14日根据长沙县相关文件批复,由湖南猎鹰实业有限公司买断产权并进行重组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李忠英,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凭本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壹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等。在改制过程中,原企业的职工和工程技术人员及业绩均被保留并转入新的公司。

公司介绍

2002年6月,企业更换法人代表,其法人代表更改为张剑波,并更名为湖南猎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址迁至长沙岳麓区东方红镇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内。二OO五年晋升为国家二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企业,公司工程业务主要以房屋建筑工程及房屋装饰装修工程为主。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净资产320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828万元,流动资产5816万元,现有职工1500人,年从业人数1800人,工程技术人员165人(其中高、中级职称人员52人,叁级以上项目经理38人)。各类持证上岗人员配备齐全,拥有一支专业配套,技术精湛、装备精良、作风严谨、管理过硬的科技施工队伍。公司年施工能力8000万元以上,可承担28层及以下,单跨跨度36米及以下房屋建筑工程,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业务范围

主营范围: 1、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40层及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1200万元及以下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60万元及以下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 3、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且15万立方米以下的土石方工程施工。 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城市道路工程;断面20平方米及以下隧道工程;公共广场工程; (2).10万吨/日及以下给水厂;5万吨/日及以下污水处理工程;3立方米/秒及以下给水、污水泵站;15立方米/秒及以下雨水泵站;各类给排水管道工程; (3).总贮存容积1000立方米及以下液化气贮罐场(站);供气规模15万立方米/日燃气工程;中压及以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及以下热力工程;d.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