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成立于1998年,由文化部决定并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属于部属科研事业单位。该中心致力于弘扬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抢救民族民间文艺遗产,发掘优秀的文艺资源。
主要职能
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全面承担中国民族民间文艺的搜集、整理、保护、研究、开发工作;继续负责十部中国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的编纂出版工作;开展广泛的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交流;以及利用文艺资源优势及现代科技手段,建立系统的中国民族民间文艺基础资源数据库,推动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下设机构
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内部设有四个中层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规划研究部、出版发行部、资料部。各机构分别负责不同的具体工作, 确保中心各项业务的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