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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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曾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根据《厦门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将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有关房产管理职责、厦门市建设局有关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1]

机构简介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0〕87号)和《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厦委〔2010〕40号)文件精神,设立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副厅级。

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