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是指2018年4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法律。[1]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是为加强对英雄烈士的保护,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1]
2018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2]
制定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制定前,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和社会公众提出,近年来社会上个别人身着二战时期日本军服拍照并通过网络传播,宣扬、美化侵略战争,损害国家尊严、伤害民族感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需要明确相关法律责任,予以严厉打击。全国人大常委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对这种行为,要通过加强教育、管理和加大处罚力度,综合施策处理,结合英雄烈士保护工作,建议有针对性增加规定:“亵渎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战略行为,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