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州,历史上曾短暂存在的行政区划单位,其前身为婺源县。[1]元代时期,婺源县被提升为婺源州,隶属于徽州路。明代初期,婺源州又恢复为婺源县,继续作为徽州府的一部分。
行政区划历史
元朝时期
元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年),徽州升格为徽州路,辖区内的各县保持不变,归江浙等处行中书江东建康道肃政廉访司管辖,即江浙行省,治所设于杭州路。元成宗元贞元年(1295年),婺源县升级为婺源州。此时,徽州路下辖五个县,分别为歙、黟、休宁、祁门、绩溪,以及一个州——婺源州。元顺帝至正十六年(1356年),小明王韩林儿 任命朱元璋为江南等处行中书省平章,徽州路随之归属江南等处行中书省。次年(1357年)七月,徽州路更名为兴安府,仍然管理五个县和一个州。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朱元璋将兴安府改为徽州府。[2]
明朝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