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寺院住持任职办法》是于2009年5月8日由中国佛教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后于2010年1月10日公布的办法,旨在规范汉传佛教教务管理,维护汉传佛教寺院主要教职人员合法权益。[1][2] 《汉传佛教寺院住持任职办法》分别于2019年7月24日和2024年10月13日进行修订。[2][3]
发布历程
2009年5月8日,中国佛教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汉传佛教寺院住持任职办法》,该办法于2010年1月10日被公布。[1]
2019年7月24日,《汉传佛教寺院住持任职办法》经中国佛教协会第九届常务理事会第三次会议修订。[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