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行政许可工作规则

民用航空行政许可工作规则
《民用航空行政许可工作规则》(CCAR-15)已经2006年2月8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务会议通过,主要为规范民航行政许可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正文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
(第161号)
《民用航空行政许可工作规则》(CCAR-15)已经2006年2月8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2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