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行政许可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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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行政许可工作规则》(CCAR-15)已经2006年2月8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务会议通过,主要为规范民航行政许可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正文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
(第161号)
《民用航空行政许可工作规则》(CCAR-15)已经2006年2月8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2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