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伟铭

无证醉酒驾车肇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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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伟铭,出生于1979年,四川广安市人,[4]无证醉酒驾车肇事者,中国首位因无证醉酒驾车肇事而获最高刑罚者。[2][5][1]
初中毕业后,孙伟铭以优异成绩考入广安一中[1][2]高考失利后,其在网吧做起了网管。后来独自来到成都,从首月底薪仅400元的销售人员起步,一步步做到公司的销售总监。[3]2008年12月14日,孙伟铭无证醉酒驾车造成4死1伤,次年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6][5]2013年,孙伟铭第一次减刑,由无期徒刑减为18年有期徒刑。2015年,第二次减刑,时间为一年半。[2]
孙伟铭在中国发生的醉驾事故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成为了公众关注的焦点。其行为引发了对于交通法规和公共安全意识的深刻反思,推动了相关法律的修订和完善。[7]

人物经历

孙伟铭,出生于1979年,四川广安市人。初中毕业后,其以优异成绩考入广安一中。进入高中后,由于是寄宿学校,脱离父母监管孙伟铭把主要精力放在了运动上面。高考时,他也只答了前两门试卷。[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