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以下简称园区)是依据清洁生产要求、循环经济理念和工业生态学原理而设计建立的一种新型工业园区。它通过物流或能流传递等方式把不同工厂或企业连接起来,形成共享资源和互换副产品的产业共生组合,使一家工厂的废弃物或副产品成为另一家工厂的原料或能源,模拟自然系统,在产业系统中建立“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的循环途径,寻求物质闭环循环、能量多级利用和废物产生最小化。
2020年12月21日,经生态环境部、商务部、科技部研究,决定批准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港区、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潍坊经济开发区、山东鲁北企业集团、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1]

特征类型

特征

(1) 紧密围绕当地的自然条件、行业优势和区位优势,进行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设计和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