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地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内地学生所获港澳高校学历、学位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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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地
教育行政部门
承认内地学生所获港澳高校学历、学位证书的公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布的同意香港澳门的院校在内地招生的公告。
正文
截至目前,我部同意
香港特别行政区
12所院校、
澳门特别行政区
6所院校在内地25省(市)招生。
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招收内地自费本科生(全日制)的院校有
香港大学
、
香港中文大学
、
香港理工大学
、
香港科技大学
、
香港城市大学
、
香港浸会大学
、
岭南大学
、
香港教育学院
、
香港公开大学
、
香港演艺学院
、
香港树仁大学
、
珠海学院
。澳门特别行政区招收内地自费本科生(全日制)的院校有
澳门大学
、
澳门科技大学
、
澳门理工学院
、旅游学院、
澳门镜湖护理学院
。
澳门招收内地自费研究生(全日制)的院校有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
亚洲
(澳门)国际公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