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徽(1428年-1510年),字尚文,[1][2][3]应天府上元县(今江苏省南京市)人,[4][5][6]明朝中期政治人物。[7][8][9]天顺四年(1460年)进士,[10][11][12]曾任南京刑科给事中。[13][14][15]明宪宗即位数月后,[16][17][18]与同官王渊、朱宽、李翔、李钧共同上疏陈述四事。[19][20] 人物生平
天顺四年(1460)进士。授南京刑科给事中。宪宗即位,与同官王渊、朱宽、李翔、李钧上疏陈四事。又批评帝听信万妃谗言而废吴后,痛斥宦官牛玉擅改正宫皇后之罪,且指责帝对玉处罚太轻。帝认为他 们是妄言邀誉,把他贬为贵州普安判官。至普安,兴办学校,教育子弟,普安始有乡举。治有名声。
居七年,弃官归。弘治初,因吏部尚书王恕推荐,起用他为陕西左参议。逾年,谢病归,卒。[21] 家庭成员